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2014-03-13 

读者借阅证管理规定

1、新调入教职工凭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证明,新生入校后凭招生、教务等部门提供的学生相关数据,到技术服务部办理借阅证,办证不收费用。

2、读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重复领取,不得冒用他人借阅证。

3、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4、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应立即到技术服务部挂失,挂失前被他人冒借图书,概由丢失者本人负责赔偿。

5、补办借阅证时,需持本人申请及有效证件,并交10元工本费,到技术服务部补办。补证前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不实之处,责任由挂失者承担。

6、借阅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即行失效。

7、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图书馆,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报刊阅览室规定

1、凡本院教职工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均需凭本人借阅证阅览报刊资料。

2、室内陈列的期刊、报纸,仅供在本室阅览,不予外借,如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押证,不得私自将报刊等资料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盗论处。

3、实行开架阅览,每人每次只能从架上取阅1种书刊报纸,阅毕再换取。保持架上报刊原有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

4、教职工确属教学、工作急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刊可暂时外借,但必须在一周内归还。过期不还或遗失、损毁等,参照《图书借阅及赔偿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写论文、调查报告等需要查找有关资料,可在班主任引导下,参照本规定第4条办理。

6、保持阅览室内的安静、整洁,请不要吃东西、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请不要接听手机或交谈,严禁吸烟。

7、自觉爱护报刊及其它公共设施,遵守本室开放时间,尊重并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8、读者应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纪律,并对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图书借阅及赔偿管理规定

1、凡本院教职工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均需凭本人借阅证阅览或外借本馆图书。

2、室内阅览一次取阅图书不超过二册,阅读完毕请放在书桌上,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归架。阅览时请保持阅览室安静和卫生,不在室内交谈、接听手机,不在室内进食;不在图书上涂写、标记、折页等,严禁撕剪;不损坏、窃取图书资料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照章赔偿。

3、工具书及线装书仅限查阅,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工作急需,经馆长同意后可暂时外借,但必须在两周内归还。学生写论文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查找资料,经分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查阅。

4、图书外借数量及期限的具体要求是:⑴教职工每人限借8册,学生每人限借3册;⑵教工期限为3个月,学生为2个月;(3)因工作或学习需要,可续借一次,但必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按每天每册0.1元收取滞纳金。

5、严禁在所借书刊内批注、污损、撕页,违者按下列规定罚款:⑴所借书刊丢失,原则上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并交加工费5元。(2)如无法赔偿原样书刊,可根据出版年代按下列办法处理:2001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该书原价的8至10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该书原价的3至5倍赔偿;成套图书丢失一册者,按全套价格2倍赔偿。

6、丢失的书刊在赔款后二个月内找回,而原书又未损坏,可凭原书和赔款收据,退回赔款,但加工费不退。

7、读者损坏所借书刊、报纸、视情节轻重,可酌情处理,原书一律收回。具体规定如下:⑴少量的划线、批注,按原价50%罚款;⑵污损较重的,按原价罚款;⑶如发现采取撕页、裁剪等手段,偷窃书刊内的图片和数据等资料,损坏图书、报刊内容的,按原价的2-3倍罚款;⑷书刊损坏严重,致使书刊无法再上架流通者,按丢失书刊处理。

8、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说明,由管理人员加盖印记,否则由本人负责。

9、偷窃书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同时按学院规定处理,并罚所窃书刊价的5倍以上,同时追回原书。

10、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毕业离校,必须还清所有外借书刊,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电子(视听)阅览室管理规定

1、电子阅览室提供多媒体检索、阅读、INTERNET浏览等服务。

2、阅览室所有电脑都已经联网,上网时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浏览反动及黄色资料;不得对本馆及外部网站进行非法访问、攻击破坏;不得发表、传播反动言论和黄色资料;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情节严重者送保卫部门处理。

3、饮料、视频不得携带入内;书包、手机、随身听等物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阅览室一台机器仅供一人使用。若设备出现故障,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管理员。

5、请勿交谈、讨论、接听电话,保持安静。

6、请勿乱扔纸屑,保持清洁。

7、阅览完毕,请整理好桌椅。

8、随书光盘可以拷贝,但禁止带出。

9、随书光盘应按类放置在光盘架上,以便查阅。

图书借阅室管理制度

1、书库是图书馆藏书重地,必须确保其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图书馆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常性地做好防虫、防霉、防晒、防鼠、防火和防盗等工作。

2、读者进入书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⑴读者入库时不得携带零食和易燃易爆品;⑵库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⑶保持图书整齐,不得随意乱翻乱放;从书架取下而又不借的图书,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堆放;⑷服从管理人员管理,自觉遵守书刊外借的有关制度。

3、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读者进行爱护图书和自觉遵守外借制度的教育。

4、管理人员本人借还书刊,应有本室其他成员在场,并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不办理手续私自将书携出库外。

5、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检查书架,保证图书摆放整齐有序,保持书库清洁。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或干私活,不得离岗串岗。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读者进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书库禁止吸烟。

3、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及时制止大声喧哗、打闹、吸烟、破坏公物、破坏卫生等现象。

4、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霉、防潮、防虫蛀等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保管好大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他人,如发现钥匙及门有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

6、各部室要经常对本部门所辖范围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尽快修复,防止因故障引发火灾。

7、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等地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性事故。

8、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监管,放在方便显眼位置,不准随便搬移。定期对全馆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做到人人懂消防,个个会使用。

9、馆内常年设专人住馆值班,负责闭馆期间和夜间的安全工作。

图书分编规则

分 类

(一)分类依据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以《中国图书分类法(第五版)》为类分图书的依据。

(二)分类原则

1、图书分类必须以图书内容的学科或专业属性为主要标准。

2、图书分类总的原则是准确、一致、实用、兼容。

准确:一是主题分析要准确,二是归类要准确,三是组号(仿分、复分、细分)要准确。

一致:不同分类人员或同一分类人员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主题图书的归类要一致;分类标引与主题标引要一致。

实用:指图书分类要有针对性,既要考虑本馆的历史情况,又要考虑学校的学科设置,还要结合学生对文献的利用特点来确定归类。

兼容:即把检索需要和藏书组织兼顾起来,把本馆需要和资源共享结合起来。

3、类分图书必须体现分类体系的逻辑性、系统性。凡能归入某一类的图书,必须能归入这类图书的上位类。

4、类号详略的确定:根据本馆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确定经济、教育、文学、医学、农业、工业专业详分,其它略分。

(三)分类准备

1.查重:分类之前,必须用计算机对在编图书进行严格查重。

(1)用ISBN(国际标准书号)查重,确定是否为本馆复本;

(2)用书名查重,确定相同文献不同版本的归类统一;

(3)用分卷题名和总题名进行查重,确定多卷性整套图书的分类处理方式(集中分类或单独分类);

(4)丛书用丛书名和分册书名查重确定其分类;

(5)分类号查重:遇到某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图书难以归类时,可用几个参见类号进行分类号查重,参照历史记录来最终确定图书的归类;

(6)主题词查重:利用在编图书的主题词进行查重,保证相同主题图书归类的一致性。

2.分析:分析题名、目次,阅读内容提要,浏览正文,借助工具书或请教专家,弄清主题,为准确、科学分类奠定基础。

3.归类:按照图书内容主题的学科属性,在分类表中选定与之相符的类目,确定分类号。再根据有关规定,给出分类号和种次号,组成索书号。

4.复核:对照本馆因特网查询系统或图书编目系统核对新书的分类号或种次号,检查与原同类号书性质是否一致,归类是否一致。

(四)分类细则

1.关于单主题和多主题的图书,参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使用手册中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如:

(1)单主题图书只论述一种事物或一个问题时,应按照图书内容的学科属性归类。从不同方面或不同学科论述同一主题的书,应依照论述的主题归入相应类目;同时从几个学科方面对同一主题进行论述或研究,有论述重点的,一般按重点学科归类;没有重点的则按该主题所属的学科归类。

(2)多主题图书中,a.并列关系的多主题图书,有重点的,依篇幅较多或在前的主题归类;三个以上的并列主题,又属于同一上位类时,应归入上位类或按重点归类。 b.从属关系的多主题图书,其内容涉及学科是上、下位的关系,一般应归入上位类;但重点是论述较小主题的,则按重点较小主题性质归类。c. 因果关系的多主题图书,一般按结果的方面归类,但论述的是一个主题而影响是多方面的,应按发生影响的主题归类。

2.关于不同类型图书的处理:

(1)多卷书:应集中归类,并依全书的整体内容为归类的依据。

(2)丛书:专业性较强的以各单本的内容归类,以科学普及为目的丛书归入Z1(综合性图书丛书类)。

(3)专业性较强的辞典、年鉴等入各类,综合性的入Z类。

(4)中、小学各科教材、课本、教学法、教学参考书等入G类;大专院校各科教材、课本、教学法、教学参考书等入有关各学科。

(5)工具书归入各工具参考书室(南校区工具书依收藏价值确定)。

3.特殊图书分类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科学实践的图书,入各该学科。

(2)马、恩、列、斯、毛、邓的生平传记入A类;其他记述世界伟人光辉业绩的文学体载入K类。

(3)中外文对照读物,为学习外语用的入H类;兼有两种语言的科学著作,为学习外语用的入H类,其他入各学科。

4.分配馆藏

(1)复本量四本以下的专业性图书按系部所在地归入相应校区,其它公共类图书根据需要分别归入各校区;

(2)图书复本量十本:主校区7本、南校区3本;

(3)图书复本量五本:主校区3本、南校区2本。

编 目

(一)编目依据与要求

1.中、西文普通图书的著录以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著录规范为依据,严格按照Marc格式要求进行著录。

2.文献著录必须取自规定的信息源。

3.著录用文字:著录时不能照抄文献上所题的文字,要使用统一的规范文字著录。版次、出版发行年月、载体形态数量、尺寸开本、价格等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著录。

4.详简级次:除主要项目(正题名、第一责任者、并列题名、副题名、出版发行项、载体形态项)外,版本项、丛编项及说明题名文字、其他责任者、丛编项其他信息、装帧与获得方式及附加说明、附注项、提要项等一般均根据需要著录。

(二)书目数据录入原则

1、除必须用全角状态输入的字符外,基本 上用半角状态录入数据。

2、凡同时在拉丁字符集与汉字字符集中出现的字符(如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某些标点符号),采用拉丁字符集(西文状态)输入、包括著录结构中应有的空位。

3、须用全角状态(汉字字符集)输入的标点符号(是著录用的标识符)有顿号、中圆点、中文句号、书名号、引号。

4、汉字字符集中的缺字,按汉语拼音方案罗马化,并在附注项描述字形,如果缺字位需要如实转录的著录项目,应将其用方括号括起。

5、西文题名的录入按西文书写习惯执行。

6、不同文字和数字混用时,按照以下规则录入:

(1)英文与数字,无论谁先谁后均空一个字符位;

(2)数字与中文,无论谁先谁后均不空位;

(3)英文与中文,无论谁先谁后均不空位。

(三)机读目录录入原则

1.一般认为:记录头标,001,010,100,101,102,105,106,200,205,210,215,225,300,330,510,606,690,701,702,711,712,801,905等为常用字段,其中部分为必备字段。必备字段必须著录,其他字段在有数据的情况下应记入。

2.各字段标识符应按规定使用,尤其要注意检索点字段的指示符必须正确。

3.对200字段的修改,必须与7字段相联系。

4.注音为存盘前的最后一项,对200字段的修改应重新注音。7字段应将责任者和责任方式分开,注意灵活使用标识符。

5.100字段著录应注意保持完整准确。

6.附注项,凡有必要著录的均不应省略,330字段(提要或文摘)不可省略。

7.丛编项应根据分类情况著录于相应位置。

(四)工作流程

1.检查在编文献的验收:核实验收清单与图书的种数、册数是否相符;检查批号、条形码有无遗失,复本图书的验收是否正确。

2. 经过图书招标采购,由图书公司提供Mrak数据,将现采的数据导入图书馆采访数据库,用ISBN、提名、出版社等对书目进行查重,形成订购书目,查重后的订购书目按馆藏要求对每种图书订购。

3.到馆图书上机验收,根据书商建立到书批次,上机输入图书的ISBN,检查是否本馆订购图书,输入到馆图书的价格、数量、财产号、馆藏条码。

4. 本地库查重:通过文献的ISBN、书名、责任者等途径对在编文献进行 本地库查重,若是复本,则沿用书目数据库原有记录,进行必要的完善,如果没有复本记录,则需要完成新的记录。

5、对文献进行分类标引:浏览文献的目次、内容提要以及正文的重要章节,认真分析文献主题,并提炼出主题词。(可查阅《汉语主题词表》和《中国分类主题词表》)。

6、对文献进行分类标引:通过查重以及对文献的内容分析,确定文献的学科范畴,并依照《中国图书分类法(第五版)》给出相应的分类号。

7、对文献进行详细著录:按照MARC格式要求和CALIS图书著录规范,对书目记录的每个字段(001-999)逐一著录,完成在编文献的书目记录。

8、确定索书号:索书号由分类号和种次号两部分组成,种次号由汇文系统自动生成。

9、书目数据审校:由书目数据编目人员对书目记录的每个字段逐一检查,达到准确无误后送交流通部门。

10、分编后期加工:按图书验收清单的批号或条形码输出图书、光盘的书标,贴条码、盖馆藏章、贴防盗磁条,对照实物粘贴、加固(注:书标贴在离书底2cm处,字母在上)。并输出《典藏交接清单》,清点图书并与馆藏核对,准确无误后,按具体馆藏点发送图书。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资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图书资料采购招投标工作, 加 强采购的科学管理和廉政建设,加大集中采购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院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由图书馆图书工作委员会负责,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及系(院)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根据学院当年的图书经费预算确定图书采购计划。

第四条 成立学院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组 (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图书馆图书资料采购招标、评标、定标、协调和监督工作,审定学院“图书采购评标专家库”成员。工作组由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图书馆图书工作委员会、纪委、审计处、职代会代表等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 图书馆采编部负责做好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招标方案的审批,招标文件的起草,招标项目的调研,市场考察等。

第六条 学院纪委、审计处对图书馆图书资料采购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 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纠。

第三章 招标工作程序

第七条 招标方式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由工作组根据具体招标项目确定。

第八条 招标投标程序。招标采购一般按如下程序办理:

1、编写招标文件;

2、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单位领取标书;

4、投标单位编写投标文件;

5、接受投标文件;

6、开标;

7、评标定标;

8、组织考察;

9、公布招标结果;

10、签订合同。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文件,不得有任何倾向性或暗示。工作组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对招标文件保留有修改或者澄清的权利。由于修改标书给投标单位工作造成困难的,应当考虑适当推迟开标时间,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邀请函

(2)招标公告;

(3)投标须知;

(4)招标项目说明;

(5)投标折扣的要求及其付款方式;

(6)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7)交货、验收的时间;

(8)图书加工及售后服务要求;

(9)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1)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12)开标、评标、定标日程安排;

(13)其它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十条 招标文件需经院领导审核, 经审核后的招标公告予以公开发布。

第十一条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确切回应,投标书应当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密封,在开标时当众揭标。在开标之前,投标单位可对投标书的内容进行补充或者更正,也可撤回投标。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工作组在接受投标文件时, 要对投标单位进行复核,在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没有的投标单位不予接收。

第十三条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工作组开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或价格折扣都要在开标前一并给出,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承认。

第十四条 在评标过程中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独立的原则。在评标前,在“图书资料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抽签确定评标专家成员,评标专家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废标: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代理投标商未附制造商有效委托的;

3、投标书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书不满足技术规格说明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6、投标书未响应招标文件中重要条款的。

第十六条 定标

(1)由评标专家组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投票的方式,经汇总计算总票,原则上按总票过半为中标;如需经考察后才能定标的,取总票的前若干名进行考察(由评标专家组视具体情况而定),经考察后由评标专家组定标。

(2)如果不采用投票办法的招标,由评标专家组根据评标后的总体情况集体商议择优中标。

第十七条 如需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之后才能定标的, 由招标工作组召集图书馆、审计处或有关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之后,写出书面考察报告,作为评标专家组定标的依据。经评标专家组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由工作组依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八条 定标后,由学院领导代表学院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第四章 落 实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后, 由图书馆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教师采购、落实。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院采购招投标的规定。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采购的纪律。凡有以下违反学院招标采购规定者,由学院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泄露标底;

2、招标过程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

3、开标前私自拆标,泄露投标人报价;

4、招投标期间,私下与投标者接触,收受礼物、请吃、娱乐和游玩等;

5、与投标者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

6、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上述条款约束;

7、其他违反学院招标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与学院以前有关规定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来源:图书馆办公室